先缴物业费再验房 消费者对“霸道”流程说不
- |
- |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对购买的商品房进行验房时,物业公司要求先缴纳物业管理费,否则不予验房。李女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经调解,开发商按约定进行验房交接。
据了解,根据合同约定,李女士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办理验收交房手续,实际开发商却让物业公司全权办理验房。2019年11月25日验房当天,物业公司要求李女士验房前先缴纳物业管理费后办理验房手续。验房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现在却变成物业公司要求缴费的筹码,李女士对此要求不认可。
受理李女士的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工作人员薛先生取得联系。消保委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依据购房合同,在消费者支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应为其办理验房手续,消费者有权对房屋的质量进行确认,若开发商逾期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此外,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的合同义务应当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来履行。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都无权单方面制定收房条件和收房流程,买受人也有权拒绝按照该流程收房。现在,缴纳物业费却成了验房的前提条件,这是对消费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办理验房和收取物业费。
对此,开发商薛先生表示,公司已经在开会讨论该问题,预计一周内会回复顾客处理意见,同时会向公司汇报消保委的意见。一周后,李女士来电告知,开发商已按约定先验房交接。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
- 2021-12-08“铁拳”行动|最高被罚210万元!海南公布市场监管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典型案例
- 2021-12-17花费299元却被安装盗版软件?上海长宁区消保委介入后获退款
- 2021-12-08江西发布2021“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
- 2021-12-21网购音响无法七天无理由退货 上海度士公司被约谈
- 2021-12-15预付费套路多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避免长期大额预付
- 2021-12-08“铁拳”行动|上海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第七批典型案例
- 2021-12-2115万元买10年送菜服务?消保委帮老人讨回预付款
- 2021-12-16上海松江:中国黄金等黄金饰品加盟店一口价换购无具体标准
- 2021-12-21鹅绒比鸭绒好?长春消协提醒:买羽绒服当心宣传陷阱
- 2021-12-14加油站拆违前大搞促销?车主:我们的加油卡全成了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