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抄表导致欠费 水厂减免30%水费-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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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抄表导致欠费 水厂减免30%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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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9-11-01 14:45:18
由于8年来长期预估抄表收费,河南省驻马店市朱老汉的房子因欠费2000余元被停水。近日,驻马店市消协调解了该起纠纷。最终,水厂一次性减免30%水费。
几天前,70多岁的朱老汉和老伴一起到驻马店市消协投诉,称他们在该市健康路原中小企业局家属院有一套住房,无人居住,该房长期出租,今年8月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停水了,原因是2011年到现在欠水费,共欠2010.40元。
朱老汉称,他的这套房子于2011年已经出租出去,租户们都是正常到水厂缴费,怎么会欠费呢?他去水厂查询后才得知,8年来,水厂工作人员每月都是预估的水费,现在水表可以看清楚了,要补收2010.40元。
对此解释,朱老汉难以接受。8年来,他的房子先后住过4个租房户,之前都是4家租户用的水,现在他们陆续都已经搬走了,现在要他们缴纳不合理。朱老汉多次到水厂讨要说法,一直得不到解决。
消协工作人员向水厂了解情况。该市水厂供水科康科长来到消协解释: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很多水表之前都被污泥掩盖,看不清楚。依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可以进行预估收费。其他住户也有这种情况。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或水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
驻马店市消协投诉部认为,虽然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但消费者有知情权,水厂应该提前把预估收水费的这一情况告知消费者。现在长达8年进行预估收费,导致用户欠2000多元水费。如果一次性让用户补交实属突然,也不完全合理。
驻马店市消协提出调解意见,要求水厂尽可能进行减免朱老汉的水费。经过协调,最终,水厂一次性减免30%水费。朱老汉表示满意。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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