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消费者索赔终获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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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日,消费者杨先生以151.5217万元的价格购买镇江万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筑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并与万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万筑公司应当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房屋,并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但消费者杨先生不但没有收到万筑公司的书面交房通知,却在2014年2月22日收到了万筑公司发出的《房屋交付催告函》。投诉人认为万筑公司逾期交房存在违约行为,要求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经沟通无果,消费者于2014年3月31日向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镇江市消协受理此案后,分别在2014年4月9日、23日、7月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及开发公司法律顾问都参加了协调沟通。万筑公司认为自身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于2013年12月23日向消费者杨先生快递寄出了房屋交付通知函。虽然杨先生没有收到快递,但责任不在开发公司,而在快递公司,故自身不存在违约,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万筑公司认为在《补充合同协议》中有“无论消费者是否收到交付通知,均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
镇江市消协认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房屋交付通知是开发商的义务,万筑公司在纠纷中存在过错。一是其发出的房屋交付通知函不能完成投递,是由于万科公司向快递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导致,之后万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造成实际交付的迟延;二是万科公司在《补充合同协议》条款中作出与示范合同文本条款相互冲突的规定,存在单方免除其责任的格式条款(万筑公司要求消费者支付清2013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的物业管理费后才予以房屋交付),且事先并未向消费者作出说明,故该条款违反《消法》第二十六条、《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应属无效。万筑公司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的法律责任,不能免责。同时,镇江市消协提出并要求万筑公司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先进行房屋交付,实际交付前的各项费用待有正式处理结论之后,依法办理。但万筑公司没有接受消协意见。据此,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决定终止调解,支持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年8 月 11 日,消费者杨先生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万筑公司也反诉消费者逾期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其支付钥匙保管费。法院正式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到镇江市消协调取全部案件的调解档案,包括谈话笔录等相关证据,听取了消协对此案的观点和意见。
■判决结果:
2014年11月3日,润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一、万筑公司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向消费者杨先生交付房屋。二、万筑公司向消费者杨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0913元。三、消费者杨先生向万筑公司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457.6元。四、驳回万筑公司其他诉求。
镇江市消协受理此案后,分别在2014年4月9日、23日、7月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及开发公司法律顾问都参加了协调沟通。万筑公司认为自身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于2013年12月23日向消费者杨先生快递寄出了房屋交付通知函。虽然杨先生没有收到快递,但责任不在开发公司,而在快递公司,故自身不存在违约,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万筑公司认为在《补充合同协议》中有“无论消费者是否收到交付通知,均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
镇江市消协认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房屋交付通知是开发商的义务,万筑公司在纠纷中存在过错。一是其发出的房屋交付通知函不能完成投递,是由于万科公司向快递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导致,之后万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造成实际交付的迟延;二是万科公司在《补充合同协议》条款中作出与示范合同文本条款相互冲突的规定,存在单方免除其责任的格式条款(万筑公司要求消费者支付清2013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的物业管理费后才予以房屋交付),且事先并未向消费者作出说明,故该条款违反《消法》第二十六条、《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应属无效。万筑公司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的法律责任,不能免责。同时,镇江市消协提出并要求万筑公司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先进行房屋交付,实际交付前的各项费用待有正式处理结论之后,依法办理。但万筑公司没有接受消协意见。据此,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决定终止调解,支持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年8 月 11 日,消费者杨先生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万筑公司也反诉消费者逾期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其支付钥匙保管费。法院正式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到镇江市消协调取全部案件的调解档案,包括谈话笔录等相关证据,听取了消协对此案的观点和意见。
■判决结果:
2014年11月3日,润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一、万筑公司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向消费者杨先生交付房屋。二、万筑公司向消费者杨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0913元。三、消费者杨先生向万筑公司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457.6元。四、驳回万筑公司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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