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衣物洗涤不当致损支持诉讼索赔成功-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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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衣物洗涤不当致损支持诉讼索赔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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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22:21:44
2012年2月24日,消费者胡女士在香港以13700元港币购买一件burberry品牌米黄色女式风衣。2013年12月12日,胡女士将此风衣送至南京盈家洗衣服务有限公司江宁店(福奈特品牌加盟店)干洗,送洗时叮嘱风衣是高档衣物且第一次洗涤,必须干洗。待消费者取衣时,发现风衣洗后严格缩水,起皱,退浆明显,消费者认为衣服失去原有的品相和价值。
2014年2月17日,消费者在提出赔偿要求并多次与南京盈家洗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家洗衣公司)协商无果后向江苏省消协投诉。省消协接诉后多次联系盈家洗衣公司进行协调,并发函至其代理品牌总部“北京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要求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北京公司复函提出利来app下载的解决方案:由盈家洗衣公司加盟店向消费者致歉,退还洗衣费并赔偿1000元,如消费者不接受第一条处理方案,建议对衣服进行洗涤质量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责任。2014年3月6日,消费者与被告盈家洗衣公司向江苏省洗涤行业协会技术质量专业委员会申请洗涤质量鉴定。2014年3月11日,江苏省洗染行业协会技术质量专业委员鉴定结论为该衣服是经过水洗后导致退浆,起皱,缩水。基于上述鉴定结果,省消协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赔偿金额问题上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省消协决定终止调解,并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2014年6月,消费者胡女士就此事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江苏省消协通过省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旗下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将风衣送至盈家洗衣公司江宁欧尚店清洗,其与盈家洗衣公司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洗衣单上虽未注明洗涤方式为干洗,但该风衣的洗涤明确注明是专业干洗。被告盈家洗衣公司作业专业的洗衣公司,具备比普通消费者更专业的洗涤知识和判断能力,虽然洗衣单上没有对洗涤方式做出明确约定,盈家洗衣公司仍然应当按照风衣的洗标要求进行专业干洗,如果其认为水洗洗涤效果更佳,应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对风衣进行了水洗,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2014年7月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被告南京盈家洗衣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消费者胡女士3558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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