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海鲜被掉包 千里维权获退一赔三-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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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海鲜被掉包 千里维权获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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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8-09-21 15:39:15
“如果不是大连市西岗区大菜市市场监管所的快速反应,我不可能投诉当天解决问题。”购买活海鲜被掉包的消费者刘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讲述了他从千里之外的吉林返回大连维权的过程。
刘先生回忆说:8月27日,他和妻子到大连旅游观光。9月2日,夫妻俩准备返程,想给老家亲戚带回些活海鲜,便来到大连火车站附近的大菜市海鲜市场。夫妻俩选购时,一店主热情迎上来攀谈,说自己也是吉林人,承诺给老乡优惠价,龙虾80元一公斤,螃蟹40元一公斤。刘先生夫妻俩挑了5只活蹦乱跳的龙虾和5公斤多的螃蟹,一共花费1300元钱,装了5个海鲜包装箱。
当天下午4点多,回到吉林延吉的刘先生夫妻俩打开海鲜包装箱,发现3个小时前亲手挑选的鲜活龙虾、螃蟹,全都变成冰冻的,还散发着一股怪味,经称重,龙虾只有1公斤多,严重缺斤短两。
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不懂得烹制方法,他特意加了店主的微信,发现问题后他发微信质询店主,却发现店主已把他拉黑了。
刘先生立即拨打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菜市市场监管所投诉电话,但刘先生回忆不起买海鲜的摊位号,市场监管所没有办法处理,刘先生决定专程返回大连维权。
第二天一早,刘先生联系上大菜市市场监管所,乘坐高铁约6个小时,旅途近1000公里,带着这些缩水变质的海鲜回到了大连。
听完刘先生的投诉,大菜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刻找来店主,店主称自己不认识刘先生,还反问刘先生这些海鲜从哪买的。工作人员告诉该店主,市场里有监控,随时可以调看查实情况,店主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店主“退一赔三”,并赔偿刘先生往返车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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