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变写字楼 消协调解换新房-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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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变写字楼 消协调解换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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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8-09-04 16:02:41
消费者看中一套134平方米的商品房,实际买到的却是两套分别为60多平方米的写字楼。近日,经河北省邯郸市消协调解,开发商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套13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
李先生说,他从外省来邯郸经商,想在邯郸市区买套商品房给孩子落户口上学。今年6月下旬,李先生在一楼盘看中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34平方米的商品房。售楼人员拿出两份购房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两套房都在9号楼,建筑面积分别是67.58平方米和67.06平方米,两套房的总面积是134.64平方米),并说这两套房实际是一套房。李先生虽然心中疑惑,但在售楼人员劝说下还是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并交付了部分首付款。
7月初,李先生到售楼处交付首付款中的尾款时,仔细询问才知道9号楼的房只有40年产权,不是住宅楼而是写字楼。李先生立即要求退房,遭到开发商拒绝。李先生投诉到邯郸市消协。
邯郸市消协数次与开发商电话联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售楼人员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最终,开发商和消费者达成协议,由开发商为李先生更换一套同面积的70年大产权商品房。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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