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卖猪肉骗秤 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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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胡某在昆明呈贡某农贸市场杨某的猪肉摊购买了价格为388元的猪肉,胡某用农贸市场的公平秤复称时发现猪肉重量不足,价值实只为288元,杨某多收了其100元钱。于是返回到杨某的猪肉摊要求杨某重新称算,杨某以太忙、没时间为借口拒绝了胡某。胡某打电话到呈贡消协洛龙分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洛龙分会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胡某是长期向杨某购买猪肉的老客户,对杨某多收钱的行为十分不满,甚至怀疑这之前与其的交易也会有被多收钱的情况,希望工作人员来解决此事并还他一个公道。杨某则说,此事是自己眼花将288元看成了388元,不是有意为之。工作人员在现场称算后,证明了杨某多收了胡某的100元,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协商下,两者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现场全额退还胡某猪肉款388元,猪肉归胡某所有,并给了胡某600元钱作为补偿。当事双方都对洛龙分会的调解十分满意,消费者当场感谢该分会工作人员及时解决了他的问题。商家表示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在以后的经营中一定诚信经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等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目前,昆明的农贸市场经工商部门检查后,很多经营户弄虚作假,在称重上做手脚,在称重上赚黑心钱,消费者少有复称的习惯,因此商户把这样的行为习以为常,消协将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的力度,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案例提醒消费者在这方面受到侵害时,应当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者消协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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